今日话题:药家鑫之父该不该给20万?
        2011年,药家鑫之父药庆卫曾欲赠送被害人张妙家属20万元被拒。2012年2月7日,张家表示愿意接受20万元赠款,并于8日前往药家索取。张家称现在要钱是因为无法支付张妙母亲的医药费。对此,药庆卫称“20万赠金是借的已归还,对方既已拒绝,我也没有义务再给。”那么药家到底要不要给20万? [详细]
双方辩护理由

  • 兰和律师:“索要20万赠款”情理法无据
  • 针对此事,2月7日当天,本律师和马延明先生接受药庆卫先生委托,全权处理此事。经过对事件缘由分析,本律师认为张平选的所谓“索取20万元赠款”的行为于情、理、法无据,简直就是一场人为策划的闹剧,最终必当以谬误始,以荒唐终。 [详细]

  • 李钛:兰和律师及其同伙卑鄙无耻
  • 我李钛见证了药家鑫杀人案.药庆卫告张显名誉案的全过程,亲自见识了药庆卫.兰和律师及其水军同伙们的卑鄙无耻和丧尽天良及是非颠倒.因此我才义无反顾地全力支持张显的正义行为. [详细]
药家该不该给20万?

  • 药家20万该不该给?张家要20万对不对?
  • 药家鑫撞死张妙,自己也被法院判决抵命,双方恩怨已了,此时又去要钱,岂非欺人太甚?之前网友捐款那么多钱,难道都花光了?药家鑫只是欠张妙的命已然相抵,又不欠张妙的钱,有什么借口好找药庆卫拿20万呢? [详细]

  • 有些农村人确实难缠 20万不该给
  • 让人抵了命,又来索要钱。由是看来,恰如药家鑫所想:有些农村人确实难缠。身为农村人的一员,我为被害人家属的行径感到悲哀。我深信:不是每个农村人都难缠,但,这位受害人家属确实难缠。 [详细]

  • 药家鑫有责任偿命 药庆卫无义务赠钱
  • 药家鑫案发时已是成年人,已经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和义务。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没有株连的责任。也可以说出于亲情的关系,药父可以拿钱为儿子救赎,但也可以一文不掏。这只是义务不是法定责任。而对于张妙家人来说,药家鑫已经伏法,也可以说对于自己所犯的罪行已经完全承担了责任,也就是俗话所说的“两不相欠了”。在这个时候张父还凭什么追讨药父的所谓捐赠呢?对于张妙家人的遭遇社会已经表示了巨大的同情,张家是受害者,而与之同样都是,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又何尝不是受害者?而他们一家今天所遇到的困难和不幸又向谁去讨要? [详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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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家鑫之父该不该给20万?(最多可选1项)

截止日期:2012-12-31 15: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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